【通山县中心】通山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TSZX-202507QT-543001001)

【通山县中心】通山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TSZX-202507QT-543001001)

发布于 2025-07-28
湖北****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2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98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中心】**县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项目(EPC)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5-07-28 18:20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一、招标概况

于 <2025年07月04日>在**市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2025年07月28日>在 开标,并于 <2025年07月28日>完成评标工作。****点击查看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名次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点击查看、**烽火****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元) <****点击查看1092.0000> <****点击查看0360.0000> <****点击查看7299.5000>
质量(如有)
工期(日历天、交货期、服务期) <1095> <1095 日历天> <1095 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5年07月28日>至 <2025年07月31日>(**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132****点击查看1732>
2、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0715-****点击查看777>
3、行政监督部门: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0715-****点击查看508>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7>月<28>日

相关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附件(2)
评标报告(公示版).pdf
下载预览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