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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9-01
原项目名称:**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6标
原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日期:2025-08-22
**县2025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6标答疑1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提问:我公司提出疑问如下:根据“****点击查看运输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1年,下一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在该省份无信用评价结果的,其在该省份信用评价等级可延续1年。延续1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结果的,按照初次进入该省份确定,但不得高于其在该省份原评价等级的上一等级。”,我公司未在2024年**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养护)参与评价,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规定,2024年公路养护施工信用评价是否可以参照2023年**省公路养护施工信用评价等级进行赋分
回复:****点击查看运输部2021年7月27日发布的“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规定: 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有效期1年,下一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在该省份无信用评价结果的,其在该省份信用评价等级可延续1年。如2024年度在**省公路养护施工信用评价无等级,可按照上述通知规定,其信用评价等级按2023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往后延续一年。
2、澄清:本项目“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17.2.1项付款方式变更为:
开工预付款金额:10% 签约合同价,扣回方式详见通用合同条款。
工程款按工程进度按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检测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交工验收结束并完成工程决算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注:
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保证金,则在审**束后招标人应付至审定价的100%。
如以现金形式提交质量保证金的(含从工程款中以扣留方式提交的),退还质量****点击查看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注:此答疑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随时关注****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上派镇巢**路031号
联系人:杨工
电话:055****点击查看31362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
项目联系人:汪亚龙
电话:0551-****点击查看3803
2025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