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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244线、347线、542线巴城过境公路项目文物搬迁工作设计-施工比选公告
****点击查看(比选代理机构)受****点击查看(比选人)委托,拟对“ 国道244线、347线、542线巴城过境公路项目文物搬迁工作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比选,现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比选。
1.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2项目名称:国道244线、347线、542线巴城过境公路项目文物搬迁工作设计-施工
1.3项目概况:国道244线、347线、542线巴城过境公路项目文物搬迁,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
1.4项目地点:**省**市
1.5比选范围及内容:(详见本比选文件第五章)
1.6 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完成合同内要求的文物搬迁工作止。
1.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符合比选人有关要求。
1.8资金来源及金额:专项债+农发行基金+补助资金+企业自筹。
1.9 比选预算价(最高限价):28万元,预算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税费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费用。超过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1一般资格要求:2.1.1 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1.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施工资质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2人员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2.3业绩资格要求: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独立承担1项工程等级为二级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业绩证明资料:合同协议书或其他业主证明文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财务要求:无。
2.5信誉要求:
2.5.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等方面的能力;
2.5.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3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4比选申请人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2.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比选。
2.7.1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施工单位
2.7.2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2.7.3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7.4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2.7.5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比选保证金。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5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17日17时00分(**时间)。
3.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人,请于获取比选文件时间内登录“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bazhong.****点击查看.com”,按****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操作指南--比选申请人操作手册)获取比选文件。
3.3获取比选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点击查看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注:
1.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时,转账前请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并按缴费流程说明步骤进行操作。
2.指定收款账号为招采系统自动生成的专用账号。
3.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限报名获取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其响应将被拒绝。
4.报名费发票系统于次月下旬发送至比选申请人平台注册邮箱。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1日9时30分(**时间),地点为:**省**市**区望王路东段453号一楼开标室。采用专人送达,比选申请人应于递交的截止日当日9时30分前将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送达上述地点,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比选申请人请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或者法人证明文件可以为原件或者原件扫描件或原件彩打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的比选申请文件。
五、公告发布
本项目公告信息指定在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bazhong.****点击查看.com) 发布,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可以在其他公开媒体同时发布公告信息,以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比选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望王路东段453号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827-****点击查看688
比选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望王路东段453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827-****点击查看203
邮箱:****点击查看@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