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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站高新区道路交通工程监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新站高新区道路交通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8月26日
开标日期:2025年9月16日
2025年新站高新区道路交通工程监理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繁华大道南,**路西****点击查看中心16#楼602室
投标费率:1.37%(大写:百分之壹点叁柒)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两年,在服务期内实施项目履行到最后一个项目服务结束为止。交通工程(已招标未开工)尚未采购监理的项目,及2027年7月1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准)前单独招标的交通工程项目均在此次服务范围内;若此项目框架合同额度提前用完则服务期限自动结束。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新站区学府路1516号智慧产业园A14号楼3层
联系人:葛工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982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与学府路**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
项目负责人:韦静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7686
公示期:2025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2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新站高新区文忠路与学府路**智慧产业园A14号楼5层518室,联系人:韦静,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768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蒋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7650【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