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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点击查看开发区**祥苑安置小区与主干路网衔接段道路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点击查看开发区**祥苑安置小区与主干路网衔接段道路工程项目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1001 | 标段名称 | ****点击查看开发区**祥苑安置小区与主干路网衔接段道路工程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2月11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3月5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点击查看开发区**祥苑安置小区与主干路网衔接段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点击查看开发区**祥苑安置小区与主干路网衔接段道路工程 已由 ****点击查看区管委会 以 徐开管项〔2024〕1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使用单位为 ****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中心,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点击查看开发区**祥苑安置小区与主干路网衔接段道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大**街道,大**路以南、高新路以西、荆**路以北、经一**段以东。其中经二**段北至大**路与现状经二路相接、南至荆**路;规划五**至大**路、南至荆**路;规划三路东段**规划五路、西至经二**段;纬三路东段**规划五路、西至经二**段与已设计纬三路相接;规划四路东段**规划五路、西至经二**段; 2.1.2建设规模:**道路总长约2664米,其中经二**段长约939米、红线宽26米;规划五路长约885米、红线宽14米;规划三路东段长约300米、红线宽20米;纬三路东段长约286米、红线宽20米;规划四路东段长约254米、红线宽12米,同时配套建设排水、照明、绿化、交通等附属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约 3785.06 万元; 2.1.4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 2.1.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点击查看开发区**祥苑安置小区与主干路网衔接段道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大型土石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点击查看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点击查看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仍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5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1 日至 2025 年 2 月 17 日 17时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221.****点击查看.226:8000/tpbidder)”; 4.3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栏。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5 日 09 时 30 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http://221.****点击查看.51:8090/BidOpeningNew)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点击查看980000。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点击查看.cn/jszb/)、**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点击查看.cn)上发布。 10.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名称:****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办公室(经开区龙**路11号419室); 电话:0516-****点击查看7179; 电子邮箱:xzjkqzbb126.com。 11. 联系方式
2025年 2 月 11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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