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G7221 **-**公路(**至罗城段)五分部施工便道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查看耕地保护监督股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778-****点击查看170。
附件:G7221**-**公路(**至罗城段)五分部施工便道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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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