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盐滨湖雲著项目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徽盐滨湖雲著项目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发布于 2025-09-18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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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盐**雲著项目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2025-09-02 16:39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徽盐**雲著项目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09月01日

徽盐**雲著项目供配电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和****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区新产业园**路398号、**省**市**区**路288****点击查看广场D座1407室

投标报价(费率):百分之玖拾玖点贰贰(99.22%)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公司和**瑞能****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区**路999号自由舱公寓1207室、 **市**县店埠**乐路88号A-503室

投标报价(费率):百分之捌拾玖点伍零(89.50%)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设计院****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产业园秀水路4号、安****点击查看花园大道369号

投标报价(费率):百分之捌拾伍点伍零(85.50%)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集团**省电力****点击查看公司和**华电****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地址:**市龙蟠中路459号鸿意地产大厦B座、**省**市**区**路122号办公楼

投标报价(费率):百分之捌拾玖点肆贰(89.42%)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中标候选人名称:徽辰****点击查看公司和****点击查看**公司联合体

地址:**省**市蜀****点击查看开发区湖****点击查看基地三期(南区)B座217-30室、****点击查看**开发区临湖社区锦绣大道6155号中德**创新园8号楼

投标报价(费率):百分之捌拾柒点捌零(87.80%)

质量:合格

工期(交货期):36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 **省**市**区华山路

联系人: 朱工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090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新区紫云路

项目负责人:孙工

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1238(182****点击查看9580)

公示期:2025年09月02日至2025年09月0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公示期间,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若投标人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4****点击查看办公室提出,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紫云路888号,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0155。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点击查看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530;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680【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