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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24杭合高速****点击查看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的智慧协同管理平台开发应用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S24杭合高速****点击查看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的智慧协同管理平台开发应用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公开询比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7月25日
开标日期:2025年8月15日
S24杭合高速****点击查看路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的智慧协同管理平台开发应用服务项目(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000.00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云路****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800.00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公司
投标报价:****点击查看000.00元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区皖江建筑产业园S5栋14楼****点击查看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178****点击查看5263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点击查看中心A座1820室
联系人:储工、王工
电话:187****点击查看5275
公示期: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点击查看中心A座1820室,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527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通过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