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点击查看委托,****点击查看对坐****点击查看社区三组一宗和曲河乡青**村一社一宗共两宗地进行了土地权属调查,经我局复核,现将调查结果公示如下:
地块一:****点击查看凉水道班地块位于青****点击查看社区三组,面积:1275.96平方米,北至:张仕菊(房屋滴水),**:青剑路(公路),南至:堡坎(国有土地),西至:堡坎(清江河)。经调查核实,该宗土地于1985****点击查看委员会“**计(1985)44号”批准征收,****点击查看交通局修建凉水道班,“5.12”地震灾后原址重建。
地块二:****点击查看曲河道班地块位于**县曲河乡青**村一社,面积:668.76平方米,北至:李生均(耕地),**:杜永峰(房屋),南至:道路G(543),西至:水沟。经调查核实,该宗地于1965年修建曲河道班,为曲河老道班用地,“5.12”地震后于2010年9月原址重建。
经查阅资料、实地勘测、走访调查和当地村社、****点击查看居委会核实,以上两宗地为原道班用地,宗地地块内已完成土地征收工作,四至界线清楚,与集体土地无冲突,权属无争议,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以上两宗地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请与该两宗土地所有权属纠纷的相关权利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供相关权属证明书面材料申明权利,逾期我局将按程序进行确权登记。(联系电话:0839-****点击查看534)
****点击查看**局
2025年9月24日
附件
地块位置
注:向上为正北方
地块一:
地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