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某医院医院窗(隔)帘制作采购项目(第二次) 需求更正公示(2025-JQ24-W4006)

南宁市某医院医院窗(隔)帘制作采购项目(第二次) 需求更正公示(2025-JQ24-W4006)

****点击查看医院窗(隔)帘制作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按照询价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需求更正如下。如对该项目更正内容存有疑义的,请按照附件要求将反馈意见相关材料逐页加盖公章后于公示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采购机构邮箱: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医院窗(隔)帘制作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公示期限

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4日止。

四、最高限价:36万元/年,两年共计72万元

五、需求更正内容

《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五、质量验收”第(三)点

更正前:在交货时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产品出具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国家认可的行业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

更正后:在交货时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产品出具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国家认可的行业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至少包含①防火:GB 50222-2017;②遮光:符合GB/T1176-2008)

其余内容不变,详见附件1

六、意见反馈和有关说明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疑问的,请在公示期内,参照本公示附件反馈意见表,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我单位,逾期不予受理。

邮件主题:项目编号+公司名称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提供反馈意见表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点击查看@nnmyycg.cn,文件名称均与主题一致。

供应商提出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论证和完善需求参数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提出的反馈意见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意:本次公示内容为采购需求,并非发布采购公告,请勿电话询问开标时间、地点等信息,后期将另行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助理、蔡助理

电话:0771-****点击查看229,0771-****点击查看227

邮箱:****点击查看@nnmyycg.cn

附件:1.技术和服务要求

2.反馈意见表

2025年6月27日

附件(4)
附件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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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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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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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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