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公路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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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省道254 线K191+650-K191+679段边坡加固工程监理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按选取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及说明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 ||
否 | ||
投资额(¥123,516元) | ||
资质(资格)要求 | ||
1.技术要求 (1)对施工及保修阶段实行全方位(四控制、二管理、一协调)的监理。 (2)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等及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监理服务,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监理、施工安全监理、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进度监理、费用监理及合同其他事项和文件资料管理等。 2.监理人员及管理班子要求 现场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委派的总监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1)总监理工程师1人,为公路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含本工程在内,同时兼任的工程不得超过三个)。 (2)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为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自获得中级技术职称起算,以发证日期为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 ||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开工日期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同后保修期满止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监理费用按《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3830-2018))经计算并下浮20%为:0.2529万元,最终以结算审核为准。 | ||
是 | ||
否 | ||
2025-06-06 15: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