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2025年度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2025年度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发布于 2025-08-27

项目名称

**省**市**县2025年度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施工1标段

标段编号

E610****点击查看5416dkj****点击查看9001

招标人名称

****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查看

联系人名称

蒋丹

联系电话

182****点击查看3336

开标时间

2025年08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

****点击查看中心四楼第四开标室

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

拟定项目经理姓名

和注册证书编号

中标价

工期

**中****点击查看公司

赵伟伟

陕261****点击查看11253

****点击查看1800.80元

365日历天

****点击查看**公司

赵涛 陕261****点击查看25428

****点击查看3102.42元

365日历天

****点击查看公司

朱建波

陕261****点击查看22676

****点击查看7569.81元

365日历天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8月28日

公示结束时间

2025年8月30日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和得分。
2、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2.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招标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2.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4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省**市**区丰庆路48号1幢308室(蒋丹处),电话:182****点击查看3336 。同时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73403.com

以上中标候选人,****点击查看委员会审定,并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