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乡路与和谐大道交口渣土外运项目

哈尔滨市城乡路与和谐大道交口渣土外运项目

发布于 2025-06-09

招标详情

哈尔滨市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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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7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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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4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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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乡路与和谐大道**渣土外运项目

信息时间:2025-06-09

询比采购公告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市城乡路与和谐大道**渣土外运项目采用询比采购方式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市城乡路与和谐大道**渣土外运项目;

1.2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

1.4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点击查看805.36元

1.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全部工程内容

1.6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天内完成

1.7 建设地点:**市城乡路与和谐大道**

1.8 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合格或以上。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颁发的并且已经通过年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3****点击查看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违法转包、分包;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2.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2.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图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截图为准)。

2.8、对投标人资质条件的特定要求:

(1)提供行政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三、询比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https://www.****点击查看.cn/,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https://hrbggzy.****点击查看.cn/、https://www.****点击查看.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缴纳文件费用后购买询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 供应商需在2025年6月9日09时至2025年6月11日16时(**时间,下同)期间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3、询比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供应****点击查看交易所****点击查看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购买询比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评审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供应商在缴纳完标书款/保证金后,需在参与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查询,如因未查询而导致的标书款/保证金交纳无效,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4、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025年6月13日9时30分(**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市**区**街1号,****点击查看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

4.2 请各供应商代表在前款(4.1)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4.3 询比会议时间:同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询比会议地点:**市**区**街1号评审会议室。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点击查看交易所(https://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交易中心(https://hrbggzy.****点击查看.cn//)上发布。

6、其他

潜在供应商对询比文件有异议的,认为询比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在文件售卖/获取截止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采购活动。超出本条规定的有效异议时间,或未一次性提出异议的,将被视为供应商无异议或异议无效,将不再受理。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滩大道3380号

联系人:山奇彤

联系电话:0451-****点击查看5502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路副65号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451-****点击查看0000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点击查看2034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点击查看0005

附件:附件开具发票所需信息.docx 附件:阳光采购招投标类供应商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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