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林地林木流转、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项目总承包更正公告(一)

全州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林地林木流转、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项目总承包更正公告(一)

发布于 2025-07-17

招标详情

全州湘江园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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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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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县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林地林木流转、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项目总承包

二、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30日

四、更改内容:

招标文件中农民工工资原按“桂劳社发[2009]50号文”执行,现更正为按“桂人社规[2021]16号文”规定执行,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一、资格审查部分”中的“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和“(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按本次更正为准,具体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请按以上更改内容执行,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改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其余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壮族自治区**市**县**镇桂黄中路133号

联系人:苏工

电话:0773-****点击查看681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镇滨水路8号君临山水99幢

联系人:刘丽芳、张芷溪、李林娟

电话:0773-****点击查看022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2025年07月17日

附件一

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作为参与 (工程名称)项目的投标方,根据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我方在此向招标人承诺:

1、一旦中标,****点击查看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足额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转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账户。一旦我方所承包的该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按照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6号)从我方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划支。

2、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管理细则》(桂建质〔2015〕16号)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到位。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桂建质〔2015〕16号文附件一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3、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程按规定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4、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关于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竹脚手架的通知》(桂建管字〔2003〕40号)的有关规定,不使用竹脚手架。如我方在该项目的承包中出现未按规定执行的情形,我方愿意按照相关规定接受建设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5、一旦中标,我方保证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建办质〔2018〕31号)的规定,强化对深基坑、高切坡、高大模板、人工挖孔桩、起重吊装、临时活动板房等重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实施、检测的风险管理。

投标人名称: (公章(CA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个人CA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三)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

按桂人社规[2021]16号文件规定承诺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承诺书

致 (招标人) :

我方按桂人社规[2021]16号文件规定在此承诺:

1、我方在本项目 (项目名称) 投标截止之日前所承建工程中,无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2、我方参与投标的 (项目名称) 项目,一旦中标,我方保证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签订施工合同之前,足额将施工合同额的1%(不超过60万元)转入招标人指定的专用账户,作为本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一旦我方在承包的 (项目名称) 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和工人工资情况的,由招标人从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划支。

4、如我方不按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承包资格。

投标人名称: (公章(CA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个人CA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