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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68.28万元 人民币 |
20 |
2024-12-24 |
其他 |
1.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3600万元,实收资本为3500万元,其中,**市****点击查看公司认缴注册资本360万元,实际出资额260万元,未实际出资额100万元在资产评估时已作坏账损失计提,受让方****点击查看出资义务。 2.转让方为****点击查看**公司持股20%(对应本项目占比28.57%),****点击查看服务区有限公司持股10%(对应本项目占比14.286%),**市****点击查看公司持股10%(对应本项目占比14.286%)、**市****点击查看公司持股10%(对应本项目占比14.286%)、**市****点击查看公司持股10%(对应本项目占比14.286%)、**市****点击查看公司持股10%(对应本项目占比14.286%)。若项目进入竞价程序并产生溢价,溢价部分按上述各转让方对应的项目占比进行分配,作为对应标的股权的溢价。 3.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停用“粤运”、“粤运公交”、“粤运快车”字号及商标。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5.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6.本项目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致信资产评估房****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致信资评报字(2024)第275号)、****点击查看事务所(特殊普通****点击查看分所出具的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大信穗贸专审字[2024]第00136号****点击查看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7.本项目涉及职工安置,安置方式详见《****点击查看公司职工安置方案》。 8.根据资产评估报告(致信资评报字(2024)第275号):“截止2024年9月30日,企业应付****点击查看**公司“悦行系统平台1-3期授权费”513.42万元,应付联网售票保证金26.75万元,合计应付540.17万元”。标的企业需继续按合同履行还款义务,受让方须对该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9.标的企业存在诉讼案件,诉讼情况详见[案号(2024)粤0104民诉前调24713号]、[案号(2024)粤0104民诉前调24712号]。 |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点击查看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