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2024年学前教育设施设备采购目录(十)二次质疑公示

观山湖区2024年学前教育设施设备采购目录(十)二次质疑公示

发布于 2025-08-19
九江****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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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28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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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2024年学前教育设施设备采购目录(十)二次质疑公示
一、质疑项目情况
项目序列号:****点击查看项目名称:**区2024年学前教育设施设备采购目录(十)二次
品目编号:****点击查看001品目名称:**区2024年学前教育设施设备采购目录(十)二次
采购代理:****点击查看
二、质疑信息
质疑供应商:****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碧海花园商房﹒高第七组团1层14号
三、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质疑环节:中标结果公告和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质疑内容:质疑事项1:质疑“****点击查看公司”的投标报价属于异常低价,评标专家在评标****点击查看公司提供相关成本分析报告,因该公司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招标限价及所有有效供应商报价之**均值的百分之四十。如该公司已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评标专家是何原因认定其报价有效,如评标专家认定其报价有效,该公司具备提供满足招标要求产品质量及履约能力,我公司保留向同级监督部门投诉的权利并无限期持续关注该地区同类型项目招标采购预算及投标限价的公示情况。
事实依据:该项目投标结果公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六十条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请求:****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的投标报价作异常低价处理。
四、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
调查事项及处理决定:贵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提交关于“**区2024年学前教育设施设备采购目录(十)二次”的《质疑函》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质疑“****点击查看公司”的投标报价属于异常低价,评标专家在评标****点击查看公司提供相关成本分析报告,因该公司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招标限价及所有有效供应商报价之**均值的百分之四十。如该公司已提供成 本分析报告,评标专家是何原因认定其报价有效,如评标专家认定其报价有效,该公司具备提供满足招标要求产品质量及履约能力,我公司保留向同级监督部门投诉的权利并无限期持续关注该地区同类型项目招标采购预算及投标限价的公示情况。 事实依据:该项目投标结果公示 答复:首先经复核,“****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文件中有提供报价情况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报价有其合理性;其次,本项目未明确成本价格,仅根据贵司提供的质疑函文字描述,无法认定“****点击查看公司”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五、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首先经复核,“****点击查看公司”投标文件中有提供报价情况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其报价有其合理性;其次,本项目未明确成本价格,仅根据贵司提供的质疑函文字描述,无法认定“****点击查看公司”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六、相关附件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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