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际毗邻区城市融合道路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2-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449XQ-****点击查看0123-0000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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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 2025-01-27 14:36:40 | |
标段信息第2次澄清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点击查看001 | 省际毗邻区城市融合道路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 公开招标 | 318.5 |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5-01-23 17:23:02.0 |
主要修改内容 | 现就省际毗邻区城市融合道路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编号:****点击查看)相关疑问作如下答疑澄清: 疑问:一、企业类似项目奖项(2分):“近 5 年内(指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以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建筑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2分;(满分2分)。”二、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奖项(4分):“1、类似业绩:投标项目负责人每提供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2分(满分2分)。类似业绩是指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2、获奖情况:投标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指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以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建筑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2分,最多得2分(满分2分)。”本项目为市政道路类,建议修改为市政道路或市政道桥类设计奖项。 回复:招标文件P36页 第三章评标办法 中的“类似项目奖项”、“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奖项”中所述的“建筑设计成果奖”指的是“市政道路工程设计奖项”,特此说明。 |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标段信息第1次澄清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点击查看001 | 省际毗邻区城市融合道路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 | 公开招标 | 318.5 |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2025-01-23 17:23:02.0 |
主要修改内容 | 关于“省际毗邻区城市融合道路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的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省际毗邻区城市融合道路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招标编号:****点击查看)相关疑问回复如下: 疑问:招标文件P36页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奖项中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近 5 年内(指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以获奖证书或颁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建筑设计成果奖的,每个得 2分,最多得 2 分”。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设计资质要求为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注册道路,然而获奖却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设计成果奖,设定了特殊评分条件,有明显的存在不合理条件限制、干扰性、排斥潜在投标人,有失公平、公正原则。恳请招标人更改条件,建议调整为市政工程设计获奖。 回复:招标文件P36页项目负责人业绩和奖项中说明第(1)条要求:“获奖的项目应与本次招标的设计项目属于同一范畴。”结合招标文件P39页规定:“(4)同一范畴指市政道路工程类。”本项目要求的奖项类型符合本项目特点,不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干扰性、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行为,此处按招标文件执行,请潜在投标人仔细研读招标文件。 **新叶****点击查看公司、**市叶****点击查看管理处 ****点击查看**公司 2025年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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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省际毗邻区城市融合道路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的答疑澄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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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际毗邻区城市融合道路提升工程(一期)勘察设计项目”的答疑澄清.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