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日期:2025-01-09
项目名称 | **县2025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一期) | ||
建设地点 | **维吾尔自治区****点击查看县石梯子乡、**镇、雀尔沟镇、二十里店镇、园户村镇、五工台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50 |
建设单位 | ****点击查看 | 法定代表人 | 贾娜尔﹒努尔哈买提 |
联系人 | 贾娜尔 | 联系电话 | 186****点击查看2911 |
项目投资(万元) | 1427.9894 | 环保投资(万元) | 14.2798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0-3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完成辖区内东部县、乡、村道砼挡墙、喷浆挂网道口桩、波形梁护栏、单柱式铝合金标志牌、一般热熔标线、交通信号灯慢闪灯等交安附属设施。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施工现场经常洒水抑尘,运输材料车辆加盖帆布、盖布等,以防物料飞扬,沿途撒漏。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现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排放至就近污水管道。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现场生产废水、有害及易污材料等远离水源。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对弃土堆及时整平复垦,或绿化及进行综合设计,以提高土地的使用价值,对弃土本身作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工程完工后迅速对弃土区、地表开挖区、边坡等土层裸露地带进行防护或草皮覆盖。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护保养,公路施工现场200米以内有居民区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安排在白天施工。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中对裸露土地进行覆盖,工程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修复。 | ||
承诺:****点击查看 贾娜尔﹒努尔哈买提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点击查看, 贾娜尔﹒努尔哈买提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