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大道与繁华大道中间规划支路建设项目(含道排工程)监理中标(成交)公告

世纪大道与繁华大道中间规划支路建设项目(含道排工程)监理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1-15
红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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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40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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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世纪大道与繁华大道中间规划支路建设项目(含道排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采购)方式 :随机竞价交易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月9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1月15日9时3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中标公司地址:**省**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1号万象汇6幢1单元7层

中标费率:大写佰分之壹点贰肆(1.24%)

公告期限:2025年1月15日至2025年1月16日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县世纪大道与****点击查看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冯主任

电话:0558-****点击查看571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中心四楼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8-****点击查看231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5年1月15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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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路桥类项目共招标过 32 次; 共合作路桥供应商 14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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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道路工程, 中标 5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4次, 占比 8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3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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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司紧密
核心业务: 道路工程, 中标 9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9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合肥****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道路工程, 中标 97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87 次, 占比 89.69%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24 次, 中标金额 119128.41
中科****公司一般
核心业务: 道路工程, 中标 6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6 次, 占比 100.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0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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