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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通中周边桥梁工程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1001 | 标段名称 | 通中周边桥梁工程-北侧人行桥工程 |
| 工程类型 | 施工 |
通中周边桥梁工程(项目名称)
通中周边桥梁工程-北侧人行桥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中周边桥梁工程(项目名称)已****点击查看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以关于同意通中周边桥梁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通开发行审投资〔2026〕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创新区分成收入(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通中周边桥梁工程-北侧人行桥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通中周边桥梁工程-北侧人行桥工程。
2.2 建设地点:****点击查看中学紫琅校区周边地块。
2.3 建设内容:通中周边桥梁工程-北侧人行桥工程。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主桥含北桥、西桥、南桥、东桥共4座分桥,北桥为变宽桥,西桥为2幅高低桥,南桥、东桥为等宽桥,各不相同,各具形态,共同构成完整统一的整体;桥梁上部结构采用曲线连续钢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桩柱式墩台,基础采用钻孔灌注桩基础。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1693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包括土方、桥梁、连接道路、照明及其他附属设施等,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北桥连续变宽钢箱梁受力与线形控制困难;钢箱梁非标制作管控复杂;玻璃栏杆安装精度要求高;多专业交叉协同与工期平衡难度大;水域水面规模大,属区域重点管控水系,施工外部约束条件严苛;曲线钢箱梁水上架设安装难度大。
2.9 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4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为准。
2.10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本工程所属行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以上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
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3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3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该业绩须含单跨跨径不小于15米的桥梁);
(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盖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上述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则投标人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及联合体业绩予以认可,但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施工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部分的内容及金额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施工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
(4)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企业主体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4.2自2024年9月1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2025年9月1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
②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成员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均不得处于不合格状态。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及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以分包形式预留。若为大型企业中标,须将 %及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投标函中作出承诺。
3.7整体面向或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性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
| 暗标 |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按照招标要求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
| 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 | 按照招标要求格式要求填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 |||
| 营业执照 | 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建造师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特别提醒:①注册地为**省内的企业,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省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不予认可。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经理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 项目负责人 安全生产考核 |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 | |||
| 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 |||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3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35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该业绩须含单跨跨径不小于15米的桥梁); (1)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竣工验收证明须同时盖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公章),上述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若上述证明材料未能充分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则投标人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2)工程总承包(EPC或设计施工一体化)业绩及联合体业绩予以认可,但仅认定投标人在该项目中承担的施工部分,如业绩资料中未载明其承担部分的内容及金额的,需提供建设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的施工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单位名称变更的,须同时提供变更材料。 (4)业绩材料须扫描上传至企业主体库,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 |||
|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 |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点击查看委员会。 | |||
| 限制市场准入查询 | 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如已解除限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一项情形。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的其他要求。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现金方式和非现金方式。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非现金方式包含:银行保函。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 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现金形式: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投标保证金成功缴纳或办理凭证 (2)非现金形式: ①银行保函必须为投标人****点击查看银行或其具有开****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已生效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见第八章《见索即付投标保函》) ②投标人须****点击查看银行保函扫描件、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以及保函手续费从投标人的基本存****点击查看银行的相关证明资料(包括保函手续费发票、银行支付凭证,出函银行免收保函手续费的,****点击查看银行开具的免收凭证)。 ③银行保函开具对象(受益人)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格式按招标文件格式开具并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①诚信承诺书: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诚信承诺书”) ②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5.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入围 | |||||||||||||||||||||||
| 2.2.1 | 评标入围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是否分两个阶段进行: 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第一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16 分 投标人业绩: /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8分 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是否带入第二阶段 是 □否 第二阶段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79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合理性: / 分 投标报价:76 分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 □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 ≥79 分 □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 施工组织设计: ≤18 分 投标人业绩: ≤2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8 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 ≤1 分 投标报价: ≥71 分 |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表 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86%。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对有效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单价措施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子目(指单价)、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指总费用)等所有报价由低到高分别依次排序。 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先剔除各报价中最高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项(四舍五入取整,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各报价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取各报价中的次低值。 将上述计算结果按计价规范,分别生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再按招标清单所列费率计算、税金,得出总价A。 评标基准价(合理最低价)=A×K。 下浮率K值的确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 从下浮区间随机抽取确定,本工程下浮区间为: ; □招标人明确确定固定下浮率K值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围为 97%~93% ,装修、安装工程下浮范围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围为93%~88%,园林绿化工程下浮范围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围为95%~90%,各地可根据情况适时对下浮范围进行调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随机抽取确定;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最高投标限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 阶段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B在 阶段抽取。 本次招标项目下浮率Δ分类为
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标限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 ,开标时不再另行计算。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四、未参加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环节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 |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差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 2.3.4 (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 评分评审 | (1****点击查看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篇幅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1分 □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要求如下,总篇幅不超过 页,每超过1页的,扣 分。 (注:施工组织设计总篇幅一般不超过80页(技术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适当增加),具体篇幅(字数)要求及扣分标准,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 | ||||||||||||||||||||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无此项 | ||||||||||||||||||||
|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 不超过 5页 | 2分 | 0分 | ||||||||||||||||||||
| 施工平面布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 不超过 5页 | 2分 | 0分 | ||||||||||||||||||||
| 施工进度: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10页 | 2分 | 0分 | ||||||||||||||||||||
| 施工质量: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 10页 | 2分 | 0分 | ||||||||||||||||||||
| 施工**投入计划: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 10页 | 2分 | 0分 | ||||||||||||||||||||
| 施工的重点难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 25页 | 3分 | 0分 | ||||||||||||||||||||
|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 不超过 15页 | 1分 | 0分 | ||||||||||||||||||||
| □BIM等信息技术的使用≤3分 | / 分 | ||||||||||||||||||||||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1、答辩题目共两道题,满分2分。针对本项目,****点击查看委员会设计题目(每位技术标评委出1道题,随机抽取2道题目),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专业能力进行考核(答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确保达到本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等招标文件载明的目标,在施工、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拟采用的各项技术、管理措施等),评委根据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分值区间0-2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2026年9月 28日11时00****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开发区宏兴路9号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504签到处签到并参加答辩。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评标****点击查看委员会提出的问题(书面)。 注: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并参加答辩。拟派项目负责人未携带身份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委任书原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签到、未参加答辩的,则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不得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服从现场安排。 (3)暗标要求:项目负责人答辩的内容不得出现或暗示可以识别投标单位名称及人员姓名的任何标识。答辩统一使用黑色墨水笔(自带)进行答题。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与资格审查评审可以同步进行,若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其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将按无效处理;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 | 2分 | ||||||||||||||||||||||
| □其他(≤2分): (注:根据发包内容自行填写,并明确评分要点。) | 不超过 页 | / 分 | |||||||||||||||||||||
| 2.3.4 (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 / 分 | |||||||||||||||||||
| 2.3.4 (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76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注: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1.5倍。) | 76分 | |||||||||||||||||||
| 2.3.4 (4)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1)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的确定。最高投标限价各子目综合单价下浮 %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上),加所有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报价中相应子目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剔除超过最高投标限价中相应价格正负20%的综合单价)乘以权重系数 %(50%及以下),确定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 (2)将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金额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进行比较,其偏差率的绝对值>10%且该子目的合价金额超过该投标文件的评标价 %(一般为评标价的0.5%-1%)的,有一项扣0.1分,最多扣1分。 (3)特殊情形下,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报价合理性分析基准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分 | ||||||||||||||||||||
| 2.3.4(5)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信用评价评审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市政类)信用得分* 8%(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市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市政类信用得分为准。 ②未参加**市建筑业(房建、市政)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文件。 | 8分 |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9月3 日至 2026 年 9月28日09时3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9月 28 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4投标人同步的诚信库链接为**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需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招标人 地址 | **市**大道60****点击查看科技城6号楼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幢14楼1411室 |
| 联系人 | 马海峰 | 联系人 | 崔隽 |
| 电话 | 0513-****点击查看2913 | 电话 | 180****点击查看8293 |
| 传真 | / | 项目负责人 | 王霞 |
| 邮编 | / | 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 |
| 电子邮箱 | ****点击查看@qq.com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开发区****点击查看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点击查看5567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市公共**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