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东莞市石龙镇产业基地配套路网交通综合整治项目-主干道一(监理)】公开选取【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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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石龙镇产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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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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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采购项目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服务内容 投资审批项目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项目规模 中介机构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说明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是否选取中介 有无回避情况 截止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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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配套路网交通综合整治项目-主干道一(监理)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对该工程内容的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理以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监理;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监理,以及配合发包人交、竣工验收和配合发包人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合同金额为固定金额,不能因其他因素增加合同金额。
投资额(¥42,920,000元)
资质(资格)要求
一.监理人员要求:1、总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2、专业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3、监理员: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员;驻地监理人员不小于3人,必须常驻现场,每月不得少于 22 天,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在同一时间内承担其他项目的监理任务。若出于某种原因需要暂时离开现场时,必须提请委托人书面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果总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其它主要监理人员需离开现场的时间超过 14 天,则监理人必须按规定派同样资质的人员来替换。如对于人员不及时到位的按违约处理:总监理工程师处违约金 1万元/人次,其他监理人员处违约金 5000元/人次进行处罚(用备选人替换首选人的调整不受此限)。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对监理人员进行调整,所代替的人选在资格、资历、能力等方面均不得低于原来的人选,监理人须将更换人员的相关资料如任职证明、身份证、专业(执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报委托人批准备案。 二.质量要求:严格按照施工监理规范开展工作,工程交、竣工验 收的质量评定均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 格标准。 三.安全目标: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 保项目建设期内施工过程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规范,杜绝安全事故的产生。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服务时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工期约37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约13个月,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调整,监理服务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根据发改委[2007]670号文相关费率计取,具体以财政审核金额为准。
2025-09-18 17: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