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江县恒嘉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审计第2次答疑澄清

麻江县恒嘉商业广场建设项目审计第2次答疑澄清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 ****点击查看广场建设项目审计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1.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2)项目咨询管理机构评分标准项目负责人(9分):1.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 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师得4分,另外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加2分, 本项总计6 分;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中级技术职称得 2 分,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

不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提供相关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证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提供不齐全和无效的 证件不得分)

更改为: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得 6分,另外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加3分; 本项最高得9 分,不提供不得分;评审依据: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扫描件加盖公章上传至电子投标系统、提供不齐全和无效的证件不得分)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澄清!


****点击查看
2025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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