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详情 >相似采购商 >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宁沪公司2025年灾害监测系统示范项目(重新采购) | ||||||||
****点击查看 | ||||||||
询比采购 | 资金来源||||||||
1. 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宁沪公司2025年灾害监测系统示范项目。 1.2 采购人:****点击查看。 1.3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1.4 资金落实情况:所需资金已落实。 1.5 项目概况:为积极响应国家交通基础设施安全战略布局,精准把握高速公路灾害风险路段结构、环境状况,结合上年度防灾抗灾设计回溯工作成果,工拟选取沪武高速K221+215-K222+215段落,****点击查看公司2025年灾害预警监测示范项目,申报高速公路监测预警应用示范揭榜。项目主要内容为实施隐伏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及地震次生灾害等风险信息的实时监测预警,开发及维护监测系统平台、提供自动化监测服务等。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本次询比针对合理利用高速公路既有光、电缆及电力监测设备,基于分布式声波传感、OTDR等新技术,合理实施针对地下隐伏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及地震次生灾害等风险信息的实时监测预警,开发及维护监测系统平台、提供自动化监测服务等。招标内容为上述内容及施工图范围内的设备供货、运输、安装、测试、调试、开通、系统接入、试运行、培训、提供资料、交付使用、保修、提供备件等全部服务,项目试运营期3个月。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固化清单和“第五章服务需求”。 2.2 最高投标限价:100万元(含所有费用); 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不含上限值),采购人不予接受,作否决投标处理。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1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与系统接入,项目试运营期3个月,监测服务期2年,主要设备质保期3年。 2.4 服务地点:**至**高速公路。 2.5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在项目规划、施工要求、材料质量、验收维护、环保安全上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建筑行业规范、符合国家及**省、****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等。验收合格。 2.6 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点击查看 | ||||||||
杨森 | 联系人电话150****点击查看2568 | |||||||
****点击查看 | ||||||||
贾丹 | 联系人电话025-****点击查看5461、187****点击查看2932 |
宁沪公司2025年灾害监测系统示范项目(重新采购) | ||||||||
****点击查看-01 | ||||||||
资格后审 | 采购文件费用(元)0 | |||||||
****点击查看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线上获取 | ||||||||
****点击查看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线上递交 | ||||||||
****点击查看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zbcg.****点击查看.cn/) | ||||||||
1.供应商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或其下属非独立法人应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道路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点击查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扫描件);(2)财务要求:无。;(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的工程监测项目,且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提供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证明材料中服务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服务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有效文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业绩的继承性)。;(4)信誉要求:a、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b、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点击查看公司电子采购平台”网站(https://zbcg.****点击查看.cn/portal)中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5)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①具有副高(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②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合同金额大于100万的工程监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要求提供的上述材料能体现业绩要求的全部内容信息及项目负责人姓名,若无法体现上述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证明原件扫描件,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 (6)其他要求:无 2.联合体各方应满足如下条件要求: | ||||||||
a、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c、各供应商可以参与上述1个标段的投标报名,允许中1个标段。 |
2025-07-22 12:00 | 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7-27 17:00 | ||||||
2025-07-28 17:00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2025-07-30 17:00 | ||||||
2025-08-04 09:30 | 开标时间2025-08-04 0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