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小吃南侧与西侧道路部分路面修补工程(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沙县小吃南侧与西侧道路部分路面修补工程(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于 2025-04-24
蚌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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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吃南侧与西侧道路部分路面修补工程(二次)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5/4/24 17:53:45

项目名称:**小吃南侧与西侧道路部分路面修补工程(二次)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4月2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5年4月24日15时00分

成交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成交供应商地址:****点击查看* 392号3层308号

成交金额:大写肆万肆仟柒佰伍拾元整(¥44750.00元)

公告期限: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5日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

联系人:齐主任

电话:****点击查看* 登录查看更多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

项目负责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8-****点击查看231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提出质疑(异议)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质疑函(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异议)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异议)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异议)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24日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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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路桥类项目共招标过 3 次; 共合作路桥供应商 2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蚌埠****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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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道路工程, 中标 8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6次, 占比 75.0%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4 次, 中标金额 3616.4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1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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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司较弱
核心业务: 道路工程, 中标 33 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27 次, 占比 81.82%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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