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翠亨新区工程项目建设事务中心(广东中山翠亨国家湿地公园管护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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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亨新区和敏路道路工程(可研编制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1、建设内容:本项目为翠亨新区和敏路道路工程,**和敏路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40千米/小时,红线宽50米,双向四车道,路线大致为东西方向,平行布设在中开高速公**底两侧,道路西起西湾路,**茅龙水道,沿线由东往西分别与西湾路、五桂路、香山大道及中准道等路口交叉,项目全长约1625米(含路口)。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电力、通信、照明)、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 2、服务内容:本次拟选取服务单位为可研编制单位。服务单位需根据业主项目需求,开展前期现场调查,结合可研编制工作需要,对现场地形进行必要的测量、物探或勘察,收集基础资料。****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深度要求及国家、省市及行业规范等编制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报告中对项目提出经济、安全、合理的可实施方案。同时需配合业主对可行性报告立项审批的咨询服务,直至项目取得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为止(具体服务内容包括并不限于:收集满足可研编制需求的勘测基础资料,按照委托人要求召开可行性研究报告汇报会议、遇技术复杂问题需进行专家论证时由服务单位负责组织论证及承担费用、配合业主完成项目立项报批手续等)(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是 | ||
2310-442000-04-01-639840 | ||
其他 | ||
备案要求 | ||
无特殊登记备案要求。 | ||
1、本项目为市政道路工程,需服务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咨询专业资信。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工程咨询市场准入放开。同时根据《工程咨****点击查看发改委2017年第9号令)》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不得对各类工程咨询单位设置区域性、行业性从业限制”相关要求。本项目资信等级不做限制(报名单位上传响应方案时需提供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2、结合本项目实际需求(可研报告编制),报名单位需在2022至2024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市政类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报名单位上传响应方案时需提供业绩证明(业绩合同及可研批复文件复印件)材料,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 ||
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30.0%下浮率 至 50.0%下浮率 | ||
1、计价标准:最终服务费以发改部门立项批复的投资额(不含征地费)作为计费基价,参照《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计价格〔1999〕1283号)》并下浮不低于30%结算,该费用为包干价(默认已包含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服务过程直至取得立项批复及因需进行修编工作所相关的一切费用)。 2、计费公式:服务费=收费基价×行业调整系数0.7×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1-下浮率)。收费基价以发改立项批复投资额(不含征地费)作为计费额(计费基价),按(计价格〔1999〕1283号)使用插值法计算得出。 3、本项目暂估总投资额约2.1亿元,预估服务费不超20万元,最终根据暂估计费额及报价下浮率确定。中选价为暂定合同价,最终结算价不超暂定合同价。 | ||
否 | ||
否 | ||
2025-06-03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