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大涌镇九龙门大道道路工程二期(仁桂路)

中山市大涌镇九龙门大道道路工程二期(仁桂路)

发布于 2024-05-15

中发改大涌投审〔2024〕4号

**市大涌****点击查看统计局关于**市大涌镇九**大道道路工程二期(仁桂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征收中心):
《关于报送**市大涌镇九**大道道路工程二期(仁桂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市大涌镇九**大道道路工程二期(仁桂路)项目选址意见》等材料,结合《**市大涌镇九**大道道路工程二期(仁桂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评估报告,同意建设“**市大涌镇九**大道道路工程二期(仁桂路)”,项目代码:****点击查看,项目单位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征收中心)。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大涌镇仁桂路。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拟建**市大涌镇九**大道道路工程二期(仁桂路)工程,起点顺接九**大道一期(仁桂路),自北往南延伸先跨越安堂涌,****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四路相交,终点止于大南路,全长约 0.75km。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 30 米,为双向 6 车道的城市主干路。本工程包括道路、排水、桥梁、交通、绿化、照明及其它附属工程。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7687.96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请填写)安排解决。
五、项目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严格按照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投资规模和建设规模进行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初步设计确定的投资规模、建设规模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额不得超过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估算总投资。
六、当项目概算投资(送审概算投资或审核概算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估算投资的,需按照中府〔2020〕86号和中发改投资〔2019〕234号的规定办理。
七、请项目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及省实施办法规定的要求及标准,在项目动工建设前完成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及技术评审工作,并在项目设计和建设阶段,优化项目节能设计,选用节能设备,落实节能措施,加强管理,实现节能目标。
八、项目单位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完成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并与产权人协商一致后,才能动工建设。
九、项目的招投标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见附件)。

十、请项目单位据此编制初步设计,待审查通过后,项目概算书报我局审批。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市大涌****点击查看统计局

2024年5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一、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及相关规定,核准项目“建筑工程”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 二、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点击查看.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三、项目代码:****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