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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花园**主干道摊铺沥青面层以及侧石、井盖等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名称)
****点击查看**花园**主干道摊铺沥青面层以及侧石、井盖等零星维修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SXTXX-202****点击查看50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花园**主干道摊铺沥青面层以及侧石、井盖等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2026 年 4 月14 日****点击查看党工委会议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点击查看,招标人为 ****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园区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点击查看**花园**主干道摊铺沥青面层以及侧石、井盖等零星维修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 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点击查看**花园**主干道摊铺沥青面层以及侧石、井盖等零星维修工程
2.2 建设地点:****点击查看花园**
2.3 建设内容:****点击查看花园**主干道摊铺沥青面层以及侧石、井盖等零星维修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规模:面积约1281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约18.69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点击查看花园**主干道摊铺沥青面层以及侧石、井盖等零星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 20 日历天
2.10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以上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
3.3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 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 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 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②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 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 [2016] 214 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项 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 年 / 月 / 日以来 / ;
3.4.2 自 2024 年 6 月 1 日以来(近 2 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 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 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 自 2025 年 6 月 1 日以来(近 1 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 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 自 2021 年 6 月 1 日以来(近 5 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 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证书核发地为**省的,必须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第26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点击查看建设部办 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 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③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 号文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 参与省内工程投标。(如已解除限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 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投标人建筑业企业资质(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同时具备本项 目要求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只要其中一种建筑业企业资质处于合格状态即 可。
⑤投标人安排项目负责人时,须慎重考虑拟安排项目负责人的健康状况、家庭状况、距离退休年龄及其本人意愿等情况,中标后及签订合同后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项目负责人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及时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按合同约定及现场要求到岗履职。
⑥ 投标时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⑦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中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 一律经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 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 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 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 意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大厅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 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 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 条款 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1 | 中标候选人 排序方法 | 按照投标人总得分(总得分=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总得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序在前;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代表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
| 初步评审 |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2.1.1 | 形式性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 可证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 投标函 签字盖章 | 投标函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 ||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 的要求。 |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营业执照 | 提供证照核发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 全生产许可证。 | ||
| 资质等级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
| 项目负责人资质 |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提供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在投标单位)。 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 师且注册证书核发地为**省的的,必须根据《省 ****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 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证书,该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 师的,必须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 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 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 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 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 ||
| 项目负责人安全 生产考核 |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提供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 (注册在投标单位)。 |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为投标企业正式 人员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①投 标企业与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书;②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缴纳的近三个月 (2026年3月-2026年5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 ||
| 项目负责人其他 要求 |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 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资料:①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 人印章(或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或②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证明。 | ||
| 建筑业企业资质 动态监管结果 | 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 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 招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中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点击查看委员会。同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只要其中一种建筑业企业资质处于合格状态即可。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①诚信承诺书:提供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②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提供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③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④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无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一 项情形。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的其 他要求。 | ||
| 2.1.3 | 响应性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工期 |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 投标报价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 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项的规定。 | ||
| 承诺书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诺书。 | ||
| 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4.无效标条款所列情形。 |
| 评标入围 | |||
| 2.2.1 | 评标入围 条件 | 通过初步评审 | |
| 2.2.2 | 评标入围方 法和数量 | 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
| 详细评审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以投标报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100 分 □以投标报价和信用评价为评审因素 投标报价: 分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 分 |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 计算方法; 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 招标人代 表 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 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 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 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 ≥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 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 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 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 密)后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 围为:95%、96%、97%、98%; | |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 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 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 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 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 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 的取值范围为:65%、70%、75%、 80%、85%;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 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 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为:88%。 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 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 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 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 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 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 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 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 标基准价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 值 | |
| 2.3.4 (1) | 投标报价评 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00 分,评 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 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 1%,扣减一定的分 值,每偏高 1%扣 0.9 分,每偏低 1%扣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100 分 |
| 2.3.4 (2) | 投标人市场 信用评价评 | 信用评价评审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得分=企业(项目类别)信用得分* / %(计算结果均保留两 | |
| 分标准 | 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①企业信用得分以评标系统获取的 **市建设主管部门最新评定的(项目类 别)信用得分为准。 ②未参加**市建筑业(房建、市政) 企业信用评价的企业可按照《关于申领** 市建筑企业(含监理)信用评价初始信用分 的通知》申领信用分,具体要求详见该通知 文件。 | / | ||
| 分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6 日至 2026 年 7月1日 9 时 30 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点击查看园区限额以下公共**不见面智慧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年7 月 1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本工程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600元整。
(4)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 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苏锡通专区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供纸质投标文件5份、含电子文件(光盘)3份,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5)已经在**市公共**交易平台注册的投标人,直接登****点击查看园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请访问**市公共**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按照《关于做好**市公共**交易主体信息库申报的通知》要求提交后再****点击查看园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6)若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出现串标、围标、哄抬报价、弄虚作假、恶意扰乱招标程序、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现象,无论是否为中标候选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如有)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企业“黑名单”,列入“黑名单”的企业1至3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相关项目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点击查看园区限额以下公共**不见面智慧交易平台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壹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主体
| 招标人 |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 地址 | 南****点击查看园区江成路 1108 号 | 地址 | **市**区五山荟坊2号楼1楼 |
| 主要负责人 | 毛** | 联系人 | 薛康栖 |
| 相关负责人 | 肖陆杰 | ||
| 经办人 | 张敏 | ||
| 电话 | 0513-****点击查看1060 | 电话 | 153****点击查看6200 |
10.2 相关部门
招投标监督部门: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 0513-****点击查看1060
10.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点击查看园区限额以下 公共**不见面智慧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 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