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办公中心5#楼南侧坡道路面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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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09-22
安徽****公司
联系人联系人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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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46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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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中心5#楼南侧坡道路面维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中心5#楼南侧坡道路面维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淮****点击查看商贸城D2栋15层10号

成交金额:3.16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1.3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点击查看中心5#楼南侧坡道路面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需求:****点击查看中心5#楼南侧坡道路面维修改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程工期:7个日历天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振强(组长)、汪梅芳、尤勇(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或质疑,递交方式:

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曹凌路2号

联系方式:王工 0552-****点击查看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广场B5号楼1816室

联系方式:张工 188****点击查看0894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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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近五年路桥类项目共招标过 1 次; 共合作路桥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安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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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业务: 道路工程, 中标 9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安徽, 中标 8次, 占比 88.89%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1 次, 中标金额 11.0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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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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