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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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速养护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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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57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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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
报价中 单个供应商
需求编号:****点击查看
报价截止日期:2025-08-10 15:33:59
监督人员: 吕涛
监督电话: 0531-****点击查看6932
需求信息
地 点:
**省/**市
联系人:
张晓 183****点击查看3307
发起方:
****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结算周期:
按月结算 每月20号结算
付款方式:
现金 支票 银行转账 承兑汇票 供应链
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是否工勘:
不需工勘
供应商资质:
不限
税率:
9.00%
机械需求
特殊车辆 防撞缓冲车
工作量
2台 |
45.0趟 |
单班
机械年限不限
含0名驾驶员
排放标准 不限
防撞缓冲车 | 设备厂商: 不限
点击收/展
不含税租赁限价:
360.00元/趟
预计使用时间:
2025-08-16至2025-09-30
出租方承担:
运输费 进场费 出场费 运输保险费 场地占用费 维修保养费 操作手费 餐费 住宿费 机械设备保险费 操作手人员保险费 电费
承租方承担:
燃油费
驾驶员要求:
其他要求:
单价包含内容:不含驾驶员,车辆维修保养等其他费用由出租方承 担,承租方只负责燃油费及过路费 。该单价为24小时工作时间。 1、施工期间在2025年8月16日到9月30日之间,进场时间提前通知,实际使用天数约40天左右,2、如机械使用大于10天(含10天),机械进出场费用由厂家自理:如机械使用小于10天(不含10天),机械进场费用由承租方承担3千元以内费用,设备状况良好,证件保险手续齐全。3、根据承租方需要随时启用和停用,以实际使用日期为准。 4、租赁车辆除支付租赁租金、过路费、燃油费,其他费用一律由出租方承担。 甲方采用电汇、支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合同签订单价已包含承兑贴息费用,甲方均不再额外支付贴息费用)等方式进行支付。无预付款。甲乙双方对账时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委托人到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甲方财务),以双方对账有效签字验收的实际数量为结算依据,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进行挂账,10个月内付清全部租赁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