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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编号:HNZL-25-040号
2、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电站砚凹村至业主营地连接路修缮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9月1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点击查看-1 | ****点击查看电站砚凹村至业主营地连接路修缮提升项目 |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政府南楼 | ****点击查看60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7.33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1 | ****点击查看电站砚凹村至业主营地连接路修缮提升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 40日历天 | 郭海山 | 豫241****点击查看13659 |
评审专家名单
曾国伟(组长)、张于漪、张东昕(采购人代理)。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收费金额:38766.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上发布,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洛**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花园13-05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13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1393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点击查看运输局
组织机构代码:1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431993A
监管部门联系人:****点击查看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点击查看1202
2025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