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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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区工挂[2024]11号
****点击查看政府批准****点击查看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规划指标要求 |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化率(%) | 出让年限(年) | 保证金(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规则及幅度 |
**高新区南园,**石牌路(吉庆路)规划道路红线,南、西、北至现状空地 | 20001 | 工业/二类工业用地 | 1.4 ≤ 容积率 ≤ 2 | 30 ≤ 建筑密度 ≤ 50 | 建筑限高 < 24 | 10 ≤ 绿化率 ≤ 20 | 30 | 127 | 630.0315 | 5 (元/平方米)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点击查看.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地块编号:****点击查看;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6时0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1日16时00分;
挂牌时间:2024年11月04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13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项目需在土地交付后1年内开工,开工后2年内竣工。上述受让宗地中用于工业建设项目的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不超过受让宗地面积的办公与服务设施用地比例7.0%。受让人不得在受让宗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点击查看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其他城市规划要求按**省和**区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竞得人不得建设“两高一资”类和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禁止用地项目目录》的工业企业。
八、****点击查看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区**西路180号
联系电话:0514-****点击查看2326
联系人:闵洪涛
开户单位:****点击查看财政局 开户行:交易系统自行选择 账号:交易系统自动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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