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点击查看运输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及《****点击查看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村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市2024年度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经审定,现将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5年3月25日至4月2日)。如对综合评价结果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2日17:30前提出书面申诉(同步提交申诉材料扫描件),逾期不予受理。
提交书面申诉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申诉事项、理由、依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当面递交,其中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并附其授权书及近半年以来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二代身份证等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当面递交时验原件)。书面申诉材料必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对于邮寄或不按规定递交的材料,一律不予认可。
申诉受理单位:****点击查看建设管理科,联系人:李冰,电话:0558-****点击查看960。地址:**市交通大楼15****点击查看管理科。
附件:1.**市2024年农村公路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2.申诉书(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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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