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2. 工程地点:****点击查看开发区。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祁发改行审[2025]114 号。4. 资金源:财政资金(专项债)。5. 工程内容:**经开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位于工业大道南侧地块,本次实施主要内容包括土石方开挖、边坡复绿、地块挡墙及附属道路施工。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 工程承包范围:承担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主要包括土石方开挖、边坡复绿、地块挡墙施工及附属道路施工),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竣工图编制等相关工作。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等管理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