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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及标段名称 | **县环城公路过境段(粟家坝至**村段)工程 一标段 | ||
项目业主 | **县公路管理养护二段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826-****点击查看553 |
招标人 | **县公路管理养护二段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26-****点击查看553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38****点击查看6946 |
开标地点 | ****点击查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4-09-24 09:30:00 |
公示期 | 2024-09-26 至 2024-10-08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点击查看19817.00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袁庆波 | 建造师证 | 赣136****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7217 | 公路工程 | 一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吴余忠 | 职称证 | 36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756 | 公路与桥梁工程 | 高级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杜倩旭 | 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冀1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369 | 公路工程 | 一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赵玉石 | 中华人民**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冀11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1593 | 公路工程 | 一级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袁星 | 建造师注册证 | 吉12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303 | 公路工程 | 一级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高春雨 | 职称证 | 2022B06295 | 交通工程 | 高级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点击查看 | **经**至**快速通道 ( **段 )项目 | 2020-04-08 | 2022-12-28 | 本项目全长:22.281km, 公路 等 级 为 : 一 级 公 路 , 路 面 类 型 为 : 沥 青 混 凝 土 路 面 , 设 计 速 度 为 6 0 K m / h , 一 般 路 段 路 基 宽 度 为 2 3 m , 双 向 4 车 道 , 桥 涵 设 计 荷 载 等 级 为 公 路 - 1 级 。 | ****点击查看39236.00 | 刘晓林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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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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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 | **省S38王格尔塘至**(桑科)段高速公路路基、桥梁、隧道工程施工WXSG-5合同段 | 2019-03-13 | 2022-11-23 | 为 W X S G - 5 合 同 段 , 起 点 桩 号 K 2 1 + 5 4 0 , 终 点 桩 号 K 2 6 + 1 3 6 / Z K 2 6 + 1 6 1 , 施 工 段 落 总 长4.577k m , 施 工 路 线 平 均 海 拔3000米 , 属 于 山 区 高 速 公 路 。 全 线 采 用 双 向 四 车 道 高 速 公 路 标 准 建 设 , 设 计 速 度80公 里 / 小 时 , 整 体 式 路 基 宽 度25.5米 , 分 离 式 路 基 宽 度 12.75米 , 桥 涵 与 路 基 同 宽 。 桥 涵 设 计 汽 车 荷 载 等 级 采 用 公 路 - I 级 。 | ****点击查看53224.00 | 王栋梁、贾艳杰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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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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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点击查看管理处 | **市2022年普通干线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 2022-07-15 | 2023-06-29 | 全长4.257公里,技术等级一级公路,结构性修复(大修)工程。 | ****点击查看99758.00 | 石庆宝 | |
****点击查看**管理中心 | 国道饶盖公路**至依家屯段城市段 ( **大街南**线 ) | 2019-12-16 | 2021-09-22 | 01合同段,技术等级一级公路,全长8.6公里。 | ****点击查看89977.00 | 孙士远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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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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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点击查看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
行业主管部门:****点击查看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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