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由我单位委托****点击查看招标的“南水生活区市政道路工程(南欣路)(项目编号:****点击查看)”(以下称“本项目”),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收到投标人对资格审查结果的异议,于2024年11月12日暂停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珠建规〔2023〕3号)规定,我单位已完成异议的处理并已收到****点击查看建设局同意重新进行资格审查的批复,现恢复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对本项目异议所涉及的投标人重新进行资格审查。如重新对异议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后对入围结果有影响,将保持原入围投标单位评审意见,同时对有变动新入围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时间安排详见最新招标议程安排表(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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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1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