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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信息,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点击查看2025年9月至12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备注 |
1 | 无人机(机库)及交通违法算力服务设备 | 采购需求名称:无人机、机库等 采购需求数量:1批 采购需求功能或目标:(1)整合无人机数据与现有交通管理平台(如智能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实现多源数据融合分析,为交通规划提供决策支持。 (2)探索无人机与5G、物联网等新技术的结合,构建“空地一体化”智能交通管理体系。 (3)通过对无人机功能的探索,自主了解AI模型的训练,打造符合自己辖区现状的AI模型。 (4)目前群众期待更高效的交通管理,减少拥堵,提升出行体验,无人机技术成为“科技**”的直观体现。同时无人机喊话提醒、非接触式执法等柔性手段,减少执法冲突,增强执法透明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需满足的要求:1.中标单位根据相关规程和规范对采购单位使用的系统设备提供售后维护,采购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和配合。设备在投入使用之日起2年之内,中标单位负责售后服务,质保期满后,如需由中标单位继续负责维修工作,由双方另签订维护协议。 2.质保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设备损坏或系统运行故障,中标单位负责免费修复,因人为破坏造成的设备损坏或系统运行故障,由中标单位负责修复,材料费、设备费、人工费依照合同设备清单计算。 3.设备使用期间,如果出现故障,中标单位在接到采购单位报修通知的4小时内派出技术员抵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如遇特殊原因未能及时解决的,中标单位可向采购单位提供故障报告协调解决。 4.质保期内中标单位定期的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主动回访和维护(每月不少于2次)。 5.中标单位对本项目中的系统升级,系统改造、扩展、设备更新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方案设计。 6.中标单位需承担无人机第一年保险费。 7.中标单位需无偿提供设备使用培训、搭建、部署机场等服务。 | 75.000000 | 2025年10月 |
本次公开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