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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提示和催缴短信服务项目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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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性资金 |
40.000000 |
无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市**区政达路2号9层1单元9-01 |
2024年11月29日 17时00分 |
比选 |
12个月(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1.参选人必须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1、投标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及《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发至****点击查看@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参选企业名称)。 2、采购人收到参选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参选人发出比选文件。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根据**市交通委下发《****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做好调整道路停车费催缴及行政处罚相关工作的通知》(京交停车发〔2021〕19号)相关工作要求,缴费期内在车辆驶离车位后第10天,对“**交通”APP消息推送未成功的未缴费车辆发送缴费提示短信;在补缴期第10天,对“**交通”APP消息推送未成功的未缴费车辆发送催缴短信。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信息通道的信息流量统计使用权限。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2025年道路停车电子收费提示和催缴短信服务项目 |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所在辖区 | **市 | |
****点击查看 | 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
40.000000 | 星级评价无 | |
线上报名,线下递交文件 | 比选报名及响应材料递交地点**市**区政达路2号9层1单元9-01 | |
2024年11月29日 17时00分 | ||
比选 | ||
12个月(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1.参选人必须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选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 ||
非必填。如需对服务金额进行补充说明的可填写。 | ||
1、投标人在“中介服务”网上报名参与,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及《比选文件领取登记表》发至****点击查看@qq.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参选企业名称)。 2、采购人收到参选人的电子版报名材料审核合格后,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参选人发出比选文件。 | ||
非必填。该项目是否存在需要中介机构回避的情况,若有回避情况填写回避单位的名称即可;若不涉及具体情况说明,可填写“无”。 | ||
根据**市交通委下发《****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做好调整道路停车费催缴及行政处罚相关工作的通知》(京交停车发〔2021〕19号)相关工作要求,缴费期内在车辆驶离车位后第10天,对“**交通”APP消息推送未成功的未缴费车辆发送缴费提示短信;在补缴期第10天,对“**交通”APP消息推送未成功的未缴费车辆发送催缴短信。同时供应商应提供信息通道的信息流量统计使用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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