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一、由于系统显示原因,原招标公告内容中:1、招标条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其他。现更改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原招标公告内容中: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8日17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现更改为: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0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更正不延迟开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