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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结余资金道路硬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响应文件格式的特定资质按照评审标准增加相关内容。
2、响应文件格式增加第十六项“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响应文件格式的第十五项调整为 “技术方案及措施”。
4、表二符合性审查表中主要商务条款的评审标准进行调整。
注:本项目更正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更正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9月25日
1、关于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说明:
(1)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称“社保经办机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765号)第六十条中“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机构。
(2)提供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3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清单》或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
2、根据庆财采【2024】17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在法定公示内容基础上将依据参与供应商自愿原则,在中标结果公告中公开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特定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业绩情况表、报价明细表、开标记录表。如同意请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位置不限,内容表明“同意”即可),不同意可不提供。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县府前路
联系方式:045****点击查看0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点击查看开发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5号孵化器505、506
联系方式:045****点击查看333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点击查看
电话:045****点击查看3336
****点击查看
2025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