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须知附表中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工程一切险按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至 600 章合计金额的3‰及以上计列;第三者责任险按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不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至 600 章合计金额的1‰及以上计列。安全生产费固定为62719.36 元,由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第 100 章内以总额报价。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安全生产费未按上述要求报价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有效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中各项单价与对应总价均只允许填报一个价格,不得存在选择性报价、备选报价。现更正为3.2.9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并否决其投标:2.1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75%;2.2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85%且低于有效投标人(指资格审查****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且通过了报价初步评审、单价遗漏评审、不平衡报价评审、串通投标评审等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90%时。 二、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