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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亨新区(****点击查看)平顶片区海畔山小区东侧配套道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1、市政道路部分:规划道路起于现状国道G228线,西行至海畔山小区后往南折行终于规划翠平路,长度约48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18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现状管线迁改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土建内容,并预留其他规划管线管位。 2、污水主管部分:沿翠亨大道(G228)西侧布置污水主管,污水管走向为南至北和北至南,汇集至**埔新村与翠亨大道(G228****点击查看泵站,再由压力管由南往北运输污水。向北横穿明珠路后与明珠路污水管相接,****点击查看处理厂。重力流污水主管管径为D200-D500,总长度约3797米。其中压力污水管D250长度约625米。**日处理能力6000****点击查看泵站一座。 3、本次服务内容为: 1、按照国家要求设计深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出具成果; 2、对项目提出经济、安全、合理的可实施方案;3、配合业主对可行性报告立项审批的咨询服务,直至项目取得发改部门的立项批复为止。( 注: ****点击查看委员会关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深度要求,报告成果需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 ||
是 | ||
2412-442000-04-01-720854 | ||
平方米(8,568平方米) | ||
备案要求 | ||
符合相关资信备案要求。 | ||
(1)完成本项目工可报告获得发改部门批复后30工作天内,乙方按甲方要求准备请款资料后由甲方提交财政部门审核,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至本合同结算价的100%。 (2)甲方财政部门审核时间不算入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内,委托人将相应的请款材料提交给财政部门即视为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乙方收取每笔工程款前,应向甲方提供等额有效发票。若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提供发票的,甲方支付工程款时间相应顺延。 | ||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完成可研报告送审稿。 | ||
¥52,700元 | ||
1、合同服务金额为52700元;2、服务金额为总价包干价;3、以上费用为应包含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服务过程直至取得立项批复所相关活动的一切费用(各项报告编制费、劳务费、可研评审专家咨询费、编制报告需要发生费用及税费等相关活动的一切费用)。 | ||
否 | ||
否 | ||
2025-09-02 15: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