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立即查看
立即引荐
立即监控
1 | 1 | 厂制成品花岗岩人行道砖(非一处卸货) 物料描述:1、按照合同中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尺寸不得有正负偏差; 2、非一处卸货(预计分5处地点进行卸货,每处卸货地相距最远距离不超过5公里),根据甲方人员安排,乙方车辆驾驶员需配合甲方人员指挥将运输车辆开至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参照样板合同。 | 芝麻白 | 60*30*3cm | 4200平方 | 不送样 |
供货要求:
(1)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产品必须原厂正品;材料到达现场随货附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明。
(2)货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签单确认,验收不合格的产品,我方有权退货,所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3)货到现场后在使用过程若发现质量问题直接做退货处理并由商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4)下单后,货物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物流需到工地现场,快递须发顺丰,不支持自提。
报价要求:
(1) 到站交货价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运费、装车费**税及税金。
(2) 该报价为结算确认固定单价,交易确认后卖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涨价要求。
(3) 下单之后需1周内到场。
(4) 所报价产品质量要求:不能出现裂纹,满足样板合同标准要求。
(5) 本次采购物资为一轮报价。当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供应商注册资本、到货时间等最高者,选中供应商。
2.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与行业技术规范及采购方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符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天然花岗岩建筑材料》(GB/T18601-2009)、《公路工程岩石试验规程》 (JTGE41-2005)、《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JJ1-2008)要求。花岗岩板材技术标准见下表中一般用途:
2.2满足甲方、业主及监理的三方质量技术要求。乙方若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验,或由甲乙双方协商,也可向甲方指定的第三方机构申请核验。
项目 | 技术指标 | ||
一般用途 | 功能用途 | ||
体积密度/(g/cm3) | 2.56 | 2.56 | |
吸水率/%,≤ | 0.6 | 0.4 | |
压缩强度/MPa,≥ | 干燥 | 100 | 131 |
水饱和 | |||
弯曲强度/MPa,≥ | 干燥 | 8.0 | 8.3 |
水饱和 | |||
耐磨性(1/cm3),≥ | 25 | 25 |
付款方式:无预付款,采用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付款。甲方根据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单据进行定期结算,未有双方代表签字的单据,不作结算。1个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根据甲方资金状况,结算后1个月内支付至当次结算金额的80%,3个月内支付至当次结算金额的95%,货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从全部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起算3个月)届满后,无质量问题时,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