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省矿产开发学会组织专家对《青****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省**市**口花岗岩矿开发利用方案》,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点击查看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2024年10月12日
联系电话:0979-****点击查看125(兼传真)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邮寄地址:**市柴达木东路55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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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