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CR0002/2024-82170
发文机关: **县发展改革委
文 号:崇发改社会〔2024〕81号
成文日期: 2024-11-05
关于**二中改造电动车棚和道路硬化及安装防冲柱及伸缩校门等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二中改造电动车棚和道路硬化及安装防冲柱及伸缩校门
等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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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要求批复**二中改造电动车棚和道路硬化及安装防冲柱及伸缩校门等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崇教体函字〔2024〕3号)文件已收悉。经研究决定,同意**二中改造电动车棚和道路硬化及安装防冲柱及伸缩校门等工程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二中改造电动车棚和道路硬化及安装防冲柱及伸缩校门等工程
二、拟建地点:**县巴山镇育才路32号
三、建设性质:改建
四、建设内容及拟建规模:改造电动车棚和道路硬化及安装防冲柱及伸缩校门等工程项目:**门两旁改造电动车棚(长200米,宽10米,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校园东校门内道路硬化、绿化(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安装电动伸缩门数量壹扇、升降防冲柱数量20只、路灯8只。
五、投资匡算及资金筹措:项目投资匡算122.7万元,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2024****点击查看学校办学条件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资金。
六、该项目代码:****点击查看
七、建设期限:2024年11月-2025年10月
八、建设项目单位:****点击查看
九、有效期限:本批复有效期一年。项目批复文件需要延期的,项目单位应当在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一件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请项目法人遵照本批复内容,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并报我委审批。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