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下两名公职律师经执业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定为“称职”的公职律师一名:黄耀光
二、新执业公职律师一名,不评定考核等次:洪钰皓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9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点击查看提出。
公示电话:0580-****点击查看635,邮箱:****点击查看@qq.com。
****点击查看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