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翔高**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南路(文德东路-埔下路段)道路工程需征收**区洪塘镇洪塘村及新厝村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土地面积约为1.1568公顷。
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厦府办规〔2021〕15号)的有关规定,《****点击查看政府关于同翔高**产业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项目—**南路(文德东路-埔下路段)道路工程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同征地安置公告〔2024〕34号)已发布征求公众意见。现将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公布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自2024年10月8日起三十日。
二、征求意见地点:**区洪塘镇信息公开栏、洪塘村信息公开栏、新厝村信息公开栏、****点击查看政府网站、****点击查看规划局网站征收信息专栏。
三、征求公众意见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征求意见期内无相关权利人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提出异议或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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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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