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县**路道路工程(二期)—**大道至南宸府段
招标序号:SGCJS2025-031
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开标时间:2025年9月11日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梁女士 0578-****点击查看165
工期:365日历天 质量要求:确保县级文明标化工地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5名合格投标人名单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序号 | 投标单位 | 投标报价(元) | 资质等级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编号 |
1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183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叶茜茜 | 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0960 |
2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183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郎雪君 | 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6804 |
3 | **县****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183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章海斌 | 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7643 |
4 | ****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183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韦东 | 浙1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7055 |
5 | **县****点击查看公司 | ****点击查看1834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叶秀芳 | 浙23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27669 |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5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点击查看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0578-****点击查看985。
公示单位(盖章):****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