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自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8日,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9月29日前反馈至相关单位。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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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点击查看(电话:0571-****点击查看1992)
设计单位:****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电话:0571-****点击查看2550)
附注:
1、如对公示内容有不明确的,请向建设单位咨询。
2、该图为初步设计示意图。
3、其他公示方式:****点击查看中心一楼大厅、****点击查看办事处、项目现场、****点击查看委员会 ****点击查看政府(https://www.****点击查看.cn/)重要公告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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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