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满足以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拟派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五大员:施工员(持有施工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安全员(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持有质量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资料员(持有有效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对人员要求的认定均以扫描件为准。 ②以上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缴纳近三个月(2026年05月至07月)的社保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