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日期:2025-04-22
项目名称 | **县煤炭塌陷区渔光互补及综合治理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丁里长街道、黄安镇、黄泥冈镇、**镇、程屯镇、黄集镇、潘渡镇、张营街道、李集镇、郭屯镇、南赵楼镇、唐庙镇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点击查看000 |
建设单位 | ****点击查看 | 法定代表人 | 燕康生 |
联系人 | 燕康生 | 联系电话 | 186****点击查看5117 |
项目投资(万元) | 79825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7-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建设范围包括**县丁里长街道、黄安镇、黄泥冈镇、**镇、程屯镇、黄集镇、潘渡镇、张营街道、李集镇、郭屯镇、南赵楼镇(不涉及郭谭村、邵垓村、金庄村、康庄村四个自然村村庄)、唐庙镇12个镇街的采煤塌陷区坑塘水面,不涉及新增用地。根据采煤塌陷损毁程度,在永久性积水采煤塌陷区域,结合渔业和生态治理,因地制宜布局建设“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涉及区域面积约295万平方米,其中****点击查看电站可利用坑塘水面总面积为266.80万平方米(约4000亩),规划总装机容量210MW。同步实施其他配套工程,包括改造道路、绿化、岸坡防护、水塘挖深、周边土地平整等。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1)通过土石方平衡尽量减少临时中转土方。(2)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并分别委托住建部门、环卫部门妥善处理,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得到安全处置。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采用满足国家相应噪声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同时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②施工时应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制定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时间。③运输车辆在途经居民区时,应尽量保持低速匀速行驶。④除抢修和抢险工程外,施工作业限制在昼间进行。中午十二时至十四时尽量用噪声源强小的设备。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和为保证工程质量等作业,需要**作业时间、在夜间连续施工的,应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公告附近居民。⑤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围挡以减小施工噪声影响。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恢复植被应为当地物种。(2)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雨季施工。(3)做好光伏场区水面施工生态保护措施。①在水面进行打桩施工时,需将打桩产生的泥浆水抽吸到沉淀池中,禁止直接排入鱼塘。②施工便道充分利用现有塘基和村道,减少在水面上建设施工便道。(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鱼类繁殖期施工。(5)强化施工期环境监理。 | ||
承诺:****点击查看 燕康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点击查看, 燕康生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095。 |